套期保值的基差分析
3.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
套期保值的方法很多,卖期保值和买期保值是其基本方法。
(1)卖期保值
卖方套期保值是为了防止现货价格在交割时下跌的风险而先在期货市场卖出与现货同样数量的合约所进行的交易方式。通常是在农场主为防止收割时,农作物价格下跌;矿业主为防止矿产开采以后价格下跌;经销商或加工商为防止货物购进而未卖出时价格下跌而采取的保值方式。
例如,某农场主在7月份担心到收割时玉米价格会下跌,于是决定在7月份将售价锁定在1080元/吨,因此,在期货市场上以1080元/吨的价格卖出一份合约以进行套期保值。
到收割时,玉米价格果然下跌到950元/吨,农场主将现货王米以此价卖给经营者。同时,期货价格也同样下跌,跌至950元/吨,农场主就以此价买回一份期货合约,来对冲初始的空头,从中他赚取的130元/吨正好用来抵补现货市场上少收取的部分,而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就是丧失了有利的价格变动可能带来的利益。但是,由于他们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了不利价格变动的风险,使其可以集中精力于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正瑺利润。
(2)买期保值
7月1日,大豆的现货价格为每吨2040元,某加工商对该价格比较满意,卖出100吨现货大豆。为了避免将来现货价格可能上升,从而提高原材料的成本,决定在大连商品交易所进行大豆套期保值交易。而此时大豆9月份期货合约的价格为每吨2010元,基差30元/吨,该加工商于是在期货市场上买入10手9月份大豆合约。8月1日,他在现货市场上以每吨2080元的价格买入大豆100吨,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以每吨2040元卖出10手9月份大豆合约,来对冲7月1日建立的空头头寸。从基差的角度看,基差从7月1日的30元/吨扩大到8月1日的40元/吨。交易情況如下:交易品种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基差
7月1日卖出100吨大豆:价格2040元/吨买入10手9月份大豆合约:价格2010元/吨30元/吨
8月1日买入100吨大豆:价格2080元/吨卖出10手9月份大豆合约:价格2040元/吨40元/吨
套利结果亏损40元/吨盈利30元/吨亏损10元/吨
净损失100*40-100*30=1000元
注:1手=10吨
在该例中,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均上升,但现货价格的上升幅度大于期货价格的下降幅度,基差扩大,从而使得加工商在现货市场上因价格上升买入现货蒙受的损失大于在期货市场上因价格上升卖出期货合约的获利,盈亏相抵后仍亏损1000元。
同样,如果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价格不是上升而是下降,加工商在现货市场获利,在期货市场损失。但是只要基差扩大,现货市场的盈利不仅不能弥补期货市场的损失,而且会出现净亏损。